- 地方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成立于1979年,会员全部是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测绘科技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团结广大测绘科技工作者,为培养测绘科技人才、推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测绘科技与社会经济的结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本会接受上述部门的领导、 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同时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测绘学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的性质是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由全区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区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测绘科技在自治区内的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高新技术的考察,促进测绘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二)开展和促进民间科技的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加强同区外测绘团体及学者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三)围绕测绘科技在自治区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测绘科技工作者参与自治区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相关技术法律法规的制定。
(四)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的论证评估、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技术文献和标准的编写审定等;组织举办科技成果的展览演示,提供技术咨询的技术服务。
(五)编辑出版《内蒙古测绘》、测绘科普读物、测绘论文集以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组织摄制有关电子音像制品等。
(六)普及测绘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测绘技术、科学管理理论和工程实践经验,开展有关开发青少年智力和普及测绘科技知识的有关活动。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帮助本会会员及测绘行业职工补充新知识,提高学术水平。
(八)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测绘学术活动,发现优秀测绘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九)评选和推荐测绘方面优秀的学术著作、科技论文、科普作品、专业软件以及其它科技成果,表彰和奖励测绘科技工作者及有突出成绩的学会专兼职人员。
(十)向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本会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全区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举办为本会会员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积极发挥本会在中介服务方面的作用。
(十二)依法创办符合本会章程宗旨的科技性质的各类实体。
电 话: 0471-6537015
传 真: 0471-6537015
主 任: 于欣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42 号
邮 编: 010010